申 请 专 利 须 知
一、申请专利前的准备工作 1、对发明创造的专利性进行分析,要获得专利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注意保密: 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前要注意技术保密不要召开技术交流会、技术或产品鉴定会,不要参加展览会和展销会,更不要在出版物上发表有关的学术论文、产品介绍、图片广告或出售发明创造的产品,以避免过早公开技术内容,丧失新颖性 ;个人发明创造在申报专利以前不要与他人洽谈专利转让或合作事宜以避免泄露技术内容。 3、准备申请专利需提供的材料: ( 1)申请发明专利(方法、配方、纯电路或新产品)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新产品或改进型的结构产品),需提供技术交底书,内容包括: ①、发明创造的名称及所属技术领域 ; ②、现有技术的状况,应对相接近的现有技术的结构、原理、用途及缺点进行评述 ; ③、清楚、完整地叙述发明创造的技术内容,必须充分公开,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 ④、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优点 特点或者积极效果 ; ⑤、提供附图来帮助说明发明创造的技术内容 ; ⑥、举几个实施例 (包括一个最佳实施例),解释实现本发明创造的具体方式。 ( 2)、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提供:该产品的实物样品或电脑制版打印稿。 二、申请专利的手续 1、提交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姓名、通讯地址及邮编,写明联系人姓名、电话。 2 、申请人是单位的,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单位公章;申请人是个人的,带身份证复印件及私章。 3 、缴纳有关费用: ( 1 )、发明专利 ( 含申请费、实审费、代理费 ): 5500 元 / 项 ( 单位 ); 2500 元 / 项 ( 个人申请减缓 ) ( 2 )实用新型 ( 含申请费、首次年费、登记费、代理费 ): 2800 元 / 项 ( 单位 ); 1800 元 / 项 ( 个人申请减缓 ) (3) 、外观设计 ( 含申请费、首次年费、登记费、代理费及相片制作费 ): 2005 元 / 项 ( 单位 ); 980 元 / 项 ( 个人申请减缓 ) 三、有关专利标记的说明 申请人应在专利被批准,授予专利之后,才可在其产品或包装上标上专利号。 专利授权以后,要维持其专利权有效,专利法规定,每年应缴纳专利年费。没有按规定交纳专利年费的,其专利权将自动失效,专利失效之后将不能继续使用专利标志或专利号。 四、信件处理 如果专利申请人接到专利局有关信件、通知不能处理 ( 办理 ) 者,应及时与普宁市科技局联系。 五、普宁市科技局地址和联系电话 地扯:普宁市党政机关大楼南区东套三楼 40316 房 电话: 2222437 联系人:赖展华、陈文生 2007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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